深圳市商标专利事务所
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代理机构-理仁商标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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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商标注册申请
申请所需信息和文件:
1. 申请人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或名称,详细地址;
2. 中国商标注册证复印件1份或商标注册申请证明1份;
3. 商标黑白图样2份,尺寸较大不超过8厘米 ×8厘米,小不小于5厘米×5厘米;
4. 申请把颜色作为商标的一部分予以保护的,应指出申请保护的颜色和颜色组合,并附送该商标彩色图样2份;
5. 商标使用的商品;
6. 保护的,但不得包括中国;
7. 商标或其一部分由非拉丁字母、非阿拉伯数字或非罗巴数字构成的,应注明其音译,音译应符合国际申请所用语言的语音,并注明相应的译文;
8. 由申请人签署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若委托了代理机构办理申请)。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程序
1. 申请人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提交注册申请
2. 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书件之后,登记申请日期,编定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单》
3. 申请人在收到商标局《收费通知单》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数额缴纳注册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该申请视为放弃,商标局书面通知申请人;
4. 商标局收到足额汇款后,向国际局递交申请;
5. 国际局收到符合《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共同实施细则》的国际注册申请后,即在国际注册簿上进行登记注册,并给商标注册申请人颁发《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直接寄送给中国商标局国际注册处,由中国商标局国际注册处转寄给申请人或商标代理机构。
6. 国际局向国的商标主管机关传送申请文件,各商标主管机关收到申请文件后, 根据本国商标法对申请的商标进行检索、审查。
7. 若申请保护的商标(即延伸保护的商标)在提出申请之日起一年内(议定书一年半内)期限内未被国驳回,则商标视为在国获得保护。
注册有效期及续展:国际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可续展,每次续展保护期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