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创造永恒®
商标注册---全国统一服务标准1860元/件,仅需执照和商标名称;
专利申请---专利转让及高新企业申请、职称评定、毕业设计;
版权登记---壹次申请,保护原创,终生享有版权保护;作为无形资产,可继承、可流转;
商标认定,提升企业全新品牌形象,拓展企业无限价值空间。
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东莞本土互联网企业广东一一五科技有限公司商标纠纷再起波澜。昨日,本报记者获悉,日前,“115”商标的持有者河北邯郸市平安防护工程有限公司将该商标使用权授于北京一家文化公司,而该文化公司则以商标侵权为由连带将小米公司和一一五公司起诉至北京法院。此前,一一五公司曾以“确认不侵犯商标权纠纷”为由将邯郸平安防护告上法庭,目前,该案已经由东莞市人民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