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简介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下称《工作指引》)及《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认定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 号,以下称《通知》)中关于认定及更名的有关规定,启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惠政策:
当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可由正常税率的25%降为15%来征收,实施期为三年。浦东2008年1月1日以后注册企业可以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前两年免征后三年减半征收)。